产品验收结果钟关系到工程质量的好坏及供需双方的经济利益。目前,我国定形制品的验收抽样标准为GB/T10325—2012《定形耐火制品验收抽样检验规则》,上针对定形制品的验收抽样标准为ISO5022:1979《Shapedrefractory products—Sampling and acceptancetesting》。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样本量的大小和判断规则:ISO5022基于统计学原理采用大的样本量,充分考虑耐火材料的不均匀性及生产和使用方利益关系,更专业和合理。
产品验收需关注三个方面:取样的代表性、方法选择的正确性、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一、取样的代表性
通常用检测样品的检测结果来决定一批材料接收与否。为保证所取样品的代表性,在取样前,相关方应视材料的种类、合同数量、交货方式、包装储运方式等的不同,就采取的抽样检验方案达成一致。根据GB/T10325—2012,一个详尽、有效的抽样检验方案应包括:
(1)分批或组批方法;
(2)取样方法和程序;
(3)检查项目的数;
(4)针对每个检验项目所使用试验方法的技术要求;
(5)所选择的每个样品能否用于多个项目的检测;
(6)取样要求、取样量、质量特性项试验方法及测试试样的数量;
(7)依据样品检测结果对检验批产品质量进行评定的规则;
(8)如果生产者与用户对检验结果意见分歧,解决该分歧的途径;
(9)抽样方案的确记及其实施的监督应由不仅熟悉柚样问题而旦非常熟悉生产和制品使用的来承担。
应注意,不是产品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中提出的所有质量特性都必须作为验收检验项目。根据ISO5022,对于定形耐火制品,应选择化学成分和不超过3项相对独立的主要物理特性作为验收检验项目。
在取样、制样、样品传递、储存过程中,要注意不改变材料原始状态的试验性能,防止待测性质发生任何改变。例如镁钙砖必须密封,在传递、储存过程中避免吸潮。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取样数量问题,GB/T10325—2012与上一版GB/T10325—2001相比有比较大的修改,将原来的100~300t为一批调整为≤500t为一批,引进了数理统计的概念,但样本量仍然小于标准ISO5022的。目前在产品验收时基本上采用的是GB/T10325—2001:取3个样本,不合格时双倍复验,简单的单值判定。实际上,ISO5022采用大的样本量,完全采用数理统计的方法对检测结果进行判断,要求整批产品质量的均匀性,考虑了供需双方共同的风险。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的均匀、稳定,应该说ISO5022更为科学、合理,希望在耐火材料生产和使用环节及早广泛采用ISO5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