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从保护人群身体健康和保人类生活质量出发,对饮用水中与人群健康的各种因素(物理、化学和生物),以法律形式作的量值规定,以及为实现量值所作的有关行为规范的规定,经地区有关部门批准,以一定形式发布的法定卫生标准。
2006年底,卫生部会同各有关部门完成了对1985年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修订工作,并正式颁布了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
井水如果是用来喝的,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测:
饮用水常规检测的指标
(1)微生物指标:包括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菌落总数共4项。
(2)毒理指标:包括、镉、铬、铅、汞、硒、、氟化物、盐、三、酸盐、甲醛、亚氯酸盐、氯酸盐共15项。
(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包括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挥发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共17项。
(4)放射性指标:包括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共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