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议的主要规定:
1) 不能允许将提议注明的危险物质排出到引入水中。
2) 给予清楚且有效的警示(对注明的化学物质,务必警示,除非是曝露成分特低,不容易导致风险性)。
警示标识可以贴在商品上,放到工作场所、零售商店,或是派发通告,在书报刊刊印,一般提议贴在商品上。标识具体内容是叙述该商品带铅。
1、美国加州的65政策法规对小玩具商品的规定:2008年8月,国外佛罗里达州对于铅和邻苯二甲酸盐对应用或实际操作小玩具或其他儿童产品的操作者的曝露达成共识裁定。裁定要求,生产商在加利福尼亚州市场销售的特殊商品不可带有铅和邻苯二甲酸盐
美国加州的65提议就多种多样带铅和镉的日用品达到了一系列调解决定。一部分涉及到铅的决定容许给予美国加州的65提议警示标识做为替代方案。
美国加州的65提议(Prop65),即《1986安全饮用水与有毒物质提案》,是一项于1986年经美国加州的住户网络投票根据的提议。此项提议规定加区政府创建一份已经知道具备致癌物质、致发育畸形或生殖毒性伤害的化合物明细。美国加州的65提议明细于1987年初次公布,已经涵盖了约900种化合物。
除非是另有免除,不然自1988年至今,在美国加州的运营的企业需要在知晓并有心将所有人曝露于铅或镉以前,给予“清楚且有效的警示”。
2019年,对于65号提议的各类交易商品中的铅或镉达到了调解决定,包含小宠物雨披(见表1)。特别注意的是,有一些内容容许调节含铅量和铅释放出来,并且以警示标识做为替代方案。内容4的相关方容许对珠宝首饰中的镉开展严格的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