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送鉴定办理手续流程
一般是全国各地的化工研究所审签的鉴定才会被船运公司和企业认同。例如上海市化工研究所、广州市化工研究所。
复检注意事项
一、《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送样及常见问题
1、复检试品总数:一般规定固态30~50克;液态:50~70mL。针对某些必须增加实验的状况会届时送样(如起火实验约1kg,固态氧化物实验约200g,液态电化学腐蚀实验约3.5L等),试品包裝应该标出试品名字及复检公司名称。为了更好地有利于审查,检测机构针对来样加工均需保存,不予以退回(如珍贵或独特的试品须经退回的请在备注表明)。
2、复检企业须确保所送试品与逼真的运输货品相一致,检测机构即可接纳授权委托检测,若有不符合,所涉及到的检测费用、法律依据以及不良影响均由用户自主担负。
二、《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报表填好及常见问题
1、货品名字务必填好试品的实际化学物质名字,不能仅填好编号、型号规格或规格型号编码等。
2、充电电池类的商品(或产品含有充电电池)在“货品名字”一栏务必注明充电电池的种类(如:锌锰电池、镍氢充电电池、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锂电等)及电池的型号等必需性能参数。
3、有机颜料(美术绘画用pe类色浆以外)需注明色浆的产品名称或CI通用性名字。
4、请属实填好试品的厂家和申请办理鉴定单位,汇报一旦出示不能做一切变更。
5、复检企业应尽量给予复检试样的“安全产品特性数据信息单”(通称“MSDS”)。
6、假如因复检企业没填或填错申请表格中的选填项,所致使的收件時间延迟、汇报不正确、造成超额花费等均由顾客方担负。
7、针对《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申请表格中的“运输工具”栏一定尽量填好,如不填写,检测机构将一律初始为国际空运;如果是国际海运得话一定要尤其标明清晰。
三、《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进行必须的時间
1、基本情况下2-3个工作中日可进行,加急的情况下的可在6-24钟头内申请办理结束。
2、针对有不确定或有疑问的数据信息(如大、小白鼠内服性数据信息LD50、自发热化学物质等),检测机构有权利规定再行检验(即额外实验),所涉及到的花费由复检方担负。详见核心公示收费标准。
3、《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因各种各样运输工具的判断规范不一样,每一份汇报一般只表明一种运输工具判断結果;对于同一试品,也可提供多种多样运输工具的汇报。
四、《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货物危险性鉴定书》的有效期限及汇报的重出江湖
检验报告当初合理。在汇报有效期限内,凭原鉴定报告的影印件及申请办理鉴定单位的授权委托书(注明报告编号、取件人并加盖申请办理评定公司公章),可出示原评定日期的原件鉴定。凡出示原件汇报,须确保所运货品一定要与第一次检验试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