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目录: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报告
4、股权构成材料
5、申请机构章程
6、法定代表人简历
7、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的广播电视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专业培训等材料
8、办公场地材料
办理结果: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